和讯网消息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苏州黄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朱振华受贿案的刑事判决书,朱振华先后多次收受佳兆业、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以及江苏有线(600959,股吧)分公司等单位的贿赂共计约43万元,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书显示,朱振华,原系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招投标领导小组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分管规划、建设、国土、通信、供电等具体工作。
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朱振华利用职务便利,为江苏有线(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黄某广电站在承接工程过程中谋取利益,并先后11次收受该站站长贿赂,共计3.2万元。
在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承接勘察工程过程中,朱振华同样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副总贿赂共计9千元。
2016到2017年间,朱振华为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房地产项目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该公司副总贿赂,共计5000元。其中朱振华分两次在办公室中收取了价值2千和3千元的购物卡。
法院认为,朱振华利用分管绿化、规划、建设工程和招投标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超过30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贿数额约为42.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朱振华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并没收所有受贿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