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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城苏州网讯 近日,苏州市政府印发《实施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实现全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
《意见》提出,通过对全市镇(街道)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建设一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功能定位方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既能集中供养城乡特困老年人,又能为低收入、高龄、独居和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到2020年,全市所有编入行政区划目录的镇(街道)原则上要建有一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床位不低于150张,并建有食堂、卫生间、洗衣室、浴室、活动室、医务室等辅助功能用房,配备文体娱乐、康复护理、供暖降温等生活设施。
市民政部门表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坚持政府主建,通过委托、承包等多种方式开展公建民营,鼓励专业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
苏州市民政局老龄办副主任罗林表示,对我们的低收入弱势群体,肯定是一个很好的养老场所,也能够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在土地保障、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和新建予以扶持。(苏州新闻记者报道)